离婚纠纷证据难固定
在早期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高晗律师发现,许多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往往因为证据不足,难以让法院认定家暴事实,导致在离婚诉求以及损害赔偿等方面无法得到支持。而且,被告常常会以各种理由否认家暴过错,比如以派出所调解互不追责为由拒绝承担费用,或者主张返还财产等,这使得案件变得更加复杂。原告在身心受创的同时,还要面对艰难的维权之路。
多途径尝试固定证据
为了解决这个痛点,高晗律师尝试过多种方式。起初,他只是简单地收集报警记录和医院病历,但发现这些证据在面对被告的狡辩时,证明力不够。后来,他增加了对伤情照片和视频的收集,但仍然存在证据链条不完整的问题。他还尝试过让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配合,导致证据的获取存在困难。
完善证据固定方法
经过多次尝试和总结,高晗律师最终固定下来一套完善的证据固定方法。
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收集报警记录,这能证明家暴发生时警方介入的情况;伤情照片和视频,直观地展现原告的受伤情况;住院病历和医疗费票据,证明原告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以及产生的费用;残疾证,若原告是残疾人,可证明其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
第二步,精准适用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
第三步,有力质证。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成功助力原告维权
有一起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再婚组成家庭后,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原告。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摔坏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被迫离家并报警。原告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相应医疗费用。身心受创之下,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上述方法展开代理。他提交了完整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原告有权获得赔偿。针对被告的抗辩,他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此后,高晗律师在多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都沿用这一证据固定方法,帮助众多受害方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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