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有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当事人双X与邻居4人聚餐时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殴打。邻居先落下风返回家中持刀返回继续扭打,之后又到公路上辱骂双X,双方再次扭打。3日后邻居报案,鉴定为轻伤二级,双X因此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
阎乔律师来自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有深厚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家事案件,同时在人身侵权、劳动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他还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发布过专业著作,拥有多个专业能力证书。
接手此案后,阎乔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他深入分析案件,发现违法现场涉及三处,且三处分别从属不同的法律性质。第一个现场在家中,双方互殴违反治安处理条例;第二现场邻居持刀返回,双X有正当防卫的理由;第三现场邻居在公路上辱骂,涉嫌违法挑唆。由于无法认定是哪一个现场造成邻居轻伤二级,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双X不构成故意伤害。同时,邻居三日后报警验伤,也无法认定彼时伤与双X的殴打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无法认定双方发生纠纷时伤势是否达到轻伤级别。
经过阎乔律师与公安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X给付基础医疗费,案件未正式立案。双X对阎乔律师的表现赞不绝口:阎律师把复杂情况分析得很透彻,让我心里有了底。阎乔律师用专业和负责,成功为当事人化解了危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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