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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常规路径与精准破局之路的实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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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99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恒妮律师 已认证
职务:主任
律所: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711367948
擅长领域:金融保险
咨询电话:1805827101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从业至今,累计经办案件近3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民商事、刑民交叉等复杂综合性案件,尤为专精于人身损害类型案件(交通事故、工伤、医疗损害等)、保险(火灾)类型案、刑民交叉(以刑助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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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恒妮律师擅长民商事、刑民交叉案件,尤其在厘清复杂劳务关系和应对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上,能精准把握关键,以独特策略破局。

王恒妮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经办各类案件近3000件,是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她拥有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学士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持有医师资格证与律师执业证双证,是兼具医学与法学双重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律师。在众多案件中,她处理的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极具代表性。

通常情况下,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这类案件中,面对原告提出被告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实现的指控,辩护律师多会从协议的合法性、转让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常规抗辩,试图寻找合同条款中的漏洞或证明转让价格符合市场价值。

然而,在这起原告应XX诉被告戚某某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中,王恒妮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原告应XX对被告胡XX享有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胡XX与戚某某离婚后,戚某某出售了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原告认为两被告恶意转移财产。王恒妮律师作为被告戚某某的代理人,核心策略是证明售房款并非被戚某某无偿占有,而是全部用于清偿与房屋相关的优先债务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完整的银行流水、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按照常规的抗辩思路,可能的结果是法院部分支持原告的诉求,要求被告返还部分售房款或者对转让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

不同的是,实际结果是法院完全采纳了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法院认为涉案房屋上负担的抵押权优先于原告债权,售房款在清偿优先债务后所剩无几,剩余款项用于偿还经证实的其他债务,戚某某的行为并非无偿受让财产,亦不构成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两被告的行为未影响原告债权的实现。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应XX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与常规结果差异明显,充分展现了王恒妮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独特视角和精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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