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苏州、张家港的施亚军律师,在承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通过精准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酌情从轻处罚的结果。
施亚军律师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拥有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擅长涉企刑事案件辩护、商事纠纷处理,企业合规组织架构搭建、合规制度建设等领域。他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
下面为您介绍施亚军律师承办的两个典型案例:
丁xx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审刑事案:
案件类型及当事人角色:刑事案件,施亚军律师担任被告人丁XX的辩护人。
案情简介:2017年12月10日,丁XX在无购房能力的情况下,与高X、汪X夫妇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支付部分款项后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未办贷款却将房产多次抵押借款并逃匿。2017年间,丁XX还伪造了两家公司印章。2018年4月26日丁X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逮捕。2019年2月12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核心诉求:为被告人丁XX争取从轻处罚。
案件难点:一是合同诈骗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二是被告人涉及数罪并罚,量刑难度大。
律师策略:施亚军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指出公诉机关在认定合同诈骗数额时已扣除被告人支付的定金及首付款;同时强调被告人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案件结果:2019年,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责令被告人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
典型意义:为类似合同诈骗与伪造公司印章数罪并罚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强调了被告人认罪态度对量刑的影响;提醒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犯罪风险。
张家港XX公司与张家港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件类型及当事人角色:民事案件,施亚军律师作为原告张家港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情简介:2015年11月,原、被告签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承建被告的景观绿化工程,2016年7月20日工程竣工并验收完毕。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主张权利无果后于2016年10月20日起诉。
核心诉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XXX.14元,原告就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难点:需要证明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并验收合格;确定工程款的具体数额。
律师策略:施亚军律师组织原告提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结算审定单》等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X》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应支付工程款,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结果:2016年,法院判决被告张家港市XX公司支付原告张家港XX公司工程款XXX.14元,原告对承建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价款在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典型意义: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施工方追讨工程款提供了成功范例;明确了施工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一直是重点和难点。施亚军律师通过这两个案例,展示了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对于合同诈骗案件,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合理的处罚;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重证据组织和法律依据的运用,保障施工方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在该类案件中,专业律师的介入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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