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X怎么也没想到,曾经和王X恋爱时的经济往来,在分手后会闹上法庭。当初恋爱期间的甜蜜早已消散,剩下的只有这95000元借款的纠纷。无奈之下,蒋X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刘瑶律师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案件。她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有丰富经验。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被告于2019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20年4-5月分手。恋爱期间,蒋X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向王X转账,并为其代付购车款、供暖费、药品、学费等费用。2020年6月1日,王X向蒋X出具95000元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2024年3月1日重新出具借条,将还款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
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王X未偿还案涉95000元,蒋X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刘瑶律师诉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王X抗辩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系恋爱吵架后被迫出具,不同意还款。
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她指出,双方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经王X两次出具借条确认,已转化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王X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具并续签借条,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借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而且王X转账系偿还房屋贷款,并非偿还本案借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判决王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蒋X借款本金95000元;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165元,由王X全部承担。
刘瑶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她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蒋X挽回了经济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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