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4年,信州区某数码城二手手机摊主徐先生,因收购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手机并转卖获利,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徐先生的妻子找到胡发华律师寻求帮助。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徐先生,了解到他系初犯,经营四年来无前科,不是盗窃团伙成员,只是被动收购,涉案金额3万元,获利5000元,归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家属也愿意退赃退赔。
辩护与结果
胡发华律师制定了“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指导家属全额退赃退赔,与失主沟通取得谅解书,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指出徐先生系初犯,已全额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还收集其经营材料证明有正当职业和稳定住所。然而,公安机关未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徐先生无社会危险性,拒绝了取保候审申请。
复盘问题
结案后,胡发华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虽然提交了徐先生的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和取得谅解等证据,但缺乏能直接体现其平时表现和社会危害性低的品格证据。法院在判断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时,除了考虑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还会关注其平时的行为和品格。而此次案件中,没有提供诸如社区评价、单位证明等能证明徐先生一贯表现良好的材料,导致法院难以全面评估其社会危险性。
调整策略
此后,胡发华律师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增加了品格证据收集环节。在接受委托后,除了常规的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制定辩护策略外,还会积极收集嫌疑人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邻居、同事的证言等,以证明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热心助人,无不良记录,从而降低其社会危险性的评估。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嫌疑人余先生也是初犯,因帮亲戚保管赃物被刑事拘留。胡发华律师在为其辩护时,除了采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的策略外,还收集了余先生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邻居的联名信等品格证据。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详细阐述了余先生的初犯情节、被动参与犯罪、积极退赃以及良好的品格表现。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余先生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余先生在被刑拘第5天获释,后续检察机关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例证明,增加品格证据收集环节,能更全面地向法院展示嫌疑人的情况,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胡发华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是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以来,他专注刑事辩护全领域,承办数百件刑事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守护自由,用责任温暖人心。此次对办案流程的调整,也体现了他不断学习和改进的专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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