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原告杨先生与被告李先生本是朋友关系,2021年9月及12月,被告以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借期30天,利息按银行利率四倍计算,若违约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他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债务执行等领域。张琪律师现为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备受认可。
接手案件后,张琪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多次与原告沟通,详细了解借款的具体情况和细节。为了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他指导原告收集并整理了借条、借款合同、收条、律师费发票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将成为证明借贷关系和维权支出事实的有力支撑。
2023年2月,案件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及张琪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张琪律师代表原告向法庭出示了准备好的证据,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原告的诉求。法院结合这些证据,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需在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分别以10万元、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自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同时,被告还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律师费8000元;案件受理费1802元由被告负担。判决理由明确指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欠付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还款及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利息未超法定上限,予以支持;原告主张的律师费过高,酌情调整后予以支持。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张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原告对张琪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对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专业指导和全力付出表示高度认可。张琪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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