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陷入一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漩涡之中。2016年,郭某设立了四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因为自己拖欠郭某款项,2017年被要求签署了证明,成为了所谓的实际控制人。案发后,他被公安机关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抓获,一审更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常洁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自2017年开始执业,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是刑事法律实务中专业化与精准化的践行者。在接到李某二审委托后,常洁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虽然李某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某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某指使会计张某具体实施。
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某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某、张某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在庭审中精准把控,为李某进行了有力辩护。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常洁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深耕专业研究领域,撰写了《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等专业文章,发表于《中国律师》等专业期刊。她还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多次受邀参与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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