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是一个劳务班组的负责人,他们辛苦劳作,本应获得应有的报酬,然而却陷入了一场漫长的纠纷之中。被告湖南XX公司作为XXX二期总包单位,L某作为项目内部承包实际施工人,在工程完工结算后,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劳务款。ZX多次催款无果,XX集团以“结算未审核、已过诉讼时效、虚假诉讼”为由拒付,而L某更是失联拒不到庭,这让ZX感到无比绝望。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拿回属于自己和工友们的血汗钱。
这个案子交给了湖南株洲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她毕业于湖南大学,现担任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尤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劳务纠纷等案件。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她迅速投入到工作中,围绕欠款事实、诉讼时效、表见代理、连带责任展开了严密、专业的代理工作。首先,她全面整理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单、班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像一位细心的侦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确认总价款、已付款、欠付款金额准确无误,固定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时,张双意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以L某20XX年X月X日仍在付款构成时效中断为依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20XX年X月起诉未超过三年时效,精准地击破了被告的这一抗辩理由。
对于表见代理的论证,张双意律师更是展现出了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她指出L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合同加盖项目部印章,其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XX集团。这一严密的论证,让总包单位无法推卸责任。
同时,依据建工司法解释,张双意律师认定违法分包无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劳务款,L某与XX集团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她还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依法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使诉求清晰、合理、有据。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了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被告XX集团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款XXX元,按年利率3.35%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L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帮助ZX成功追回了历时多年的XX万元劳务血汗钱,实现了当事人的核心利益,也成为了建工劳务维权的标杆案例。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和风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