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临汾某商砼有限公司起诉我们公司,要求支付混凝土货款383578.95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共计578512.66元。当时情况十分棘手,原告拿出了《预拌砼销售合同》和结算书,上面都加盖着“我们公司项目部”的椭圆形章,看起来证据确凿。公司上下都很担忧,一旦败诉,这近60万的费用对公司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在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向我们推荐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王世奇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还是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执业以来办理过各类民商事几百起案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看到他的这些履历,我们仿佛看到了希望。
委托王世奇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接手案件的第二天,他就来到公司,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查看相关资料。他仔细研究了合同和结算书,指出《预拌砼销售合同》和结算书上加盖的“项目部”椭圆形章并非公司授权刻制,与公司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走向带来了转机。接着,他前往项目现场,收集实际施工人的相关证据,证明案涉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系被告二和被告三,我们公司并非该项目的承包人、施工人,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庭审前的准备阶段,王世奇律师多次组织模拟法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演,确保在法庭上能够应对自如。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是被告二、被告三共同支付原告砼款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了原告对我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成功为公司免除了578512.66元的支付责任,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王世奇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敬业,为我们公司解决了大难题,让我们对他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都十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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