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XX拥有的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在2020年8月24日晚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前部与路边电线杆及水泥墩碰撞,驾驶员窦XX受伤,车辆及电线杆损坏。薛XX本以为在XX公司投保了相关保险,能顺利获得理赔,却没想到与XX公司产生了纠纷,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
李娟娟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她是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四级律师,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第九届律师代表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曾在2023年成功为被侵权幼儿薛某维权,其援助案例荣获2024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还获得过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在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薛X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XX公司赔付救援拖运费、医疗费和车辆损失费等共计316241元。XX公司则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对车辆评估金额、残值扣减、维修情况等提出异议,还希望对车辆进行维修质量鉴定。李娟娟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在庭审中为薛XX据理力争。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认定薛XX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对于车辆损失,法院依法委托评估为313700元,尽管XX公司提出异议,但李娟娟律师协助薛XX,以专业的法律依据和证据,让法院对XX公司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对于施救费和医疗费,李娟娟律师也帮助薛XX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使得法院支持了薛XX的诉求。最终一审判决XX公司赔偿薛XX316241元。
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李娟娟律师再次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维护薛XX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认为案涉车辆损失系一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确定,一审判决认定车损数额并无不当,最终驳回XX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李娟娟律师充分发挥了她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利益最大化,再次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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