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某实业公司员工受领导安排,从昆明前往普洱出差。3月12日下午,在返回昆明途中,车辆在墨江县境内高速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该员工受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等多项重伤。2025年1月,员工监护人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月人社局首次认定为工伤。但公司清算组介入后,因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4月人社局撤销原决定并中止认定程序。
此后,经过劳动仲裁及法院诉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作出终审民事判决,确认公司与员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人社局据此恢复程序,并于10月28日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再次认定员工属于工伤。
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此时,刘伟律师作为员工的代理人参与案件。他深知案件的难点在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因工外出”的界定。
在劳动关系方面,虽然有终审判决确认,但公司可能还会在其他方面寻找突破点。刘伟律师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公司主张员工非工作原因受伤,却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公司承担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对于“因工外出”,刘伟律师认为出差往返途中应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在此期间的伤亡与履行工作职责直接相关。他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这一观点,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类似案例,让法官认可这一合理延伸。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类似工伤认定纠纷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与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出差安排、医疗记录等。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遇到争议,不要轻易放弃,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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