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口在哪里呢?田大龙律师没有简单地就赔偿项目重新计算,而是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案情,提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处于伤情危重状态、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为了证明这一点,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还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经过一系列的努力,鉴定结论明确: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这些证据让案子有了实质进展,也让对方开始有所松动。
保全措施落地后,局面开始变化。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显失公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他自担20%责任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在这起案件中,田律师凭借精湛的法律判断,抓住“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两大核心,成功说服法院撤销已履行的和解协议,为当事人多争取近55万元赔偿,真正实现了实质正义。
从这起案子可以看出,田大龙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局限于表面的赔偿计算,而是深入挖掘案件的核心问题,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收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对于陷入类似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愿意深入研究案情、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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