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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第三人代理律师助力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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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48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小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52013105937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5701676
代表案例:3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地税部门工作十多年,因崇尚法律、热爱律师职业而辞去公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擅长刑事辩护,专长解决各类疑难重大案件,做人正直善良,做事雷厉风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所办案件好评颇多,值得每一位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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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原告宋XX、宋某发不服XX市房地产管理局为第三人孙XX房屋登记及颁证,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因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中止,后恢复诉讼。在判决书送达前,原告以房屋所有权纠纷存在错误申请再审为由撤诉,法院准许。第三人委托代理律师为梁小龙等。
陇南市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第三人代理律师助力化解纠纷

宋X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卷入一场和房屋登记相关的行政诉讼中。他和宋某发不服XX市房地产管理局为第三人孙XX的房屋登记及颁证,于2017年3月27日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这一场诉讼,牵扯出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也让律师梁小龙走进了这起案件。

梁小龙律师,1982年10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共党员,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2013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至今已有13年执业经验,现任职于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他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9件,尤其擅长行政诉讼等多个法律领域。

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中,梁小龙作为第三人孙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其中。案件立案后,因涉及买卖、共有、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且第三人因房屋买卖关系对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直到2017年10月19日,原告提出恢复诉讼申请并提供一、二审民事判决,法院审查后裁定恢复诉讼。

然而,在判决书送达之前,2017年11月27日,原告宋XX以因其与第三人孙XX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存在错误,现已申请再审为由,申请撤回本案起诉。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未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最终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梁小龙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行政纠纷方面展现出了专业能力。他能够精准拆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第三人孙XX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助力当事人在这场复杂的诉讼中维护了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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