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公司A和某建设公司B因为小区外墙维修工程产生了工程款纠纷。涉及的工程款有二十余万元。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决建设公司B要向建设公司A支付这笔工程款。
但建设公司B不服气,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他们提出了好多理由,什么“员工身份不成立、合同未实际履行、结算无效、一审程序违法、判决超合同价款”等等,就想把之前的生效判决给推翻。这时候建设公司A可着急了,辛苦干了活儿,钱都还没拿到手,对方又来这么一出,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顺利拿到。
魏建明律师接下了这个案子,代理再审被申请人建设公司A。他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针对建设公司B的再审申请,他逐点拆解、层层驳斥。
在表见代理方面,建设公司B有“未缴社保即非员工”的错误认知。魏建明律师通过盖章合同、项目对接、现场结算签字、实际履行行为,形成了闭环证据链,确认了项目负责人职务行为有效,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这就打破了对方错误的观点。
在工程款计价上,魏建明律师清晰区分了合同“预估报价”与“实际施工量”,严格按照合同单价×实测面积核算工程款,论证了判决金额合法合理,驳斥了“超合同价款”的错误主张。
对于“一审法院调查取证违法”等指责,魏建明律师依法阐释了法院依职权查明事实的合法性,维护了原审程序的正当性。
魏建明律师构建了“表见代理成立、实际施工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程序合法合规”的完整答辩体系。
最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完全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答辩意见,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一审、二审判决维持既判力,建设公司A终审胜诉,工程款债权得到了最终保障。
一开始建设公司A还担心工程款拿不到手,现在终审胜诉,这结果和之前的担忧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魏建明律师针对再审申请的逐点驳斥和完整答辩体系的构建,用证据和法律逻辑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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