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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巧妙取证,助当事人赢得73300元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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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7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双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71036990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381082162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为某大型建筑工程类国企提供法律服务,在政府部门及社区担任值班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曾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主持并调解成功大量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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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4月2日,王XX与何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何XX虽出具借条却称未收到借款,否认借贷关系。这是本案棘手难点。刘双律师收集借条、银行转账明细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最终,法院判决何XX支付王XX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剩余欠款73300元需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
刘双律师巧妙取证,助当事人赢得73300元民间借贷纠纷

刘双律师自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深耕法律服务行业近十年,在民商事纠纷解决与企业常年法律服务领域经验丰富。他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尤其擅长处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

在王XX与何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6年8月9日,何XX向王XX借款100000元,王XX按何XX指示汇至苏XX银行账户,何XX出具借条。此后,何XX又借款20000元。2018年7月6日,何XX重新出具120000元借条,承诺年底还清,双方撕毁原借款凭证。2020年1月18日,何XX通过杨XX、何XX分别转账还款30000元、16700元,剩余73300元拒不归还。

王XX委托刘双律师处理此案。2020年4月2日,案件立案。何XX辩称未实际收到借款,王XX与苏XX、杨XX、何XX的银行转账与自己无关,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

刘双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证据。他发现中国XX银行的银行回单能证明王XX于2016年8月9日向苏XX转账100000元,杨XX和何XX于2020年1月18日向王XX转款的记录也清晰可查。此外,王XX与何XX2019年1月20日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何XX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诺还款。

2020年5月12日开庭,刘双律师向法庭提交借条、银行转账明细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虽无法直接证明何XX收到借款,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对于苏XX、杨XX、何XX向王XX转款、还款的行为,王XX也给出了合理解释。法院最终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何XX应承担还款责任。判决何XX支付王XX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剩余73300元欠款自2020年1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在罗XX与成都市XX公司劳动争议案中,2018年4月4日罗XX入职XX公司,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2018年6月12日罗XX因身体原因至8月7日未提供劳动,8月8日至2019年10月18日继续工作。2019年10月18日,罗XX因家庭问题未再上班。

罗XX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社保损失和工资等。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43973元、10月工资3047元,驳回其他请求。罗XX和公司均不服,起诉至法院。

刘双律师代理罗XX,深入研究案件。对于入职时间,XX公司认为是2018年4月4日,罗XX认为是2018年8月8日。刘双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指出2018年6月12日至8月7日罗XX未提供劳动,公司未管理和发放报酬,双方不存在用工关系,应认定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法院采纳了该观点。

对于工资标准,罗XX主张月工资4500元,公司认为是2800元。刘双律师指出公司未提交有劳动者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采信了罗XX的主张,认定月工资4500元,公司应支付2019年10月1日10月18日工资2275.86元,结合公司自认,确定支付3334元。

关于经济补偿金,双方对离职原因说法不一且无证据证明。刘双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法院计算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7315.5元。

对于二倍工资,刘双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指出罗XX2018年11月11日之前的二倍工资差额主张已超仲裁时效,公司应支付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8月7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43500.6元。对于加班工资,因罗XX证据不足,法院未支持其主张。最终,法院判决罗XX与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差额等。

在武侯区XX与南充德宝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李XX买卖合同纠纷中,2019年1月至5月,德宝汽车服务中心向武侯区XX采购汽车配件,价值129160元,已支付70000元,尚欠59160元。武侯区XX多次催收未果,委托刘双律师起诉。

2020年2月19日案件立案,4月22日开庭,德宝汽车服务中心和李XX未到庭。刘双律师收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法院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德宝汽车服务中心违约,应支付货款59160元及利息,李XX对公司财产不足清偿部分承担偿还责任。

在刘X以刘X名义起诉黄X索要抚养费一案中,2006年刘X与黄X结婚,2007年生子刘X,2012年离婚,协议刘X随刘X生活,费用由刘X承担。2019年刘X面临升学,刘X认为抚养能力有限,委托刘双律师起诉。

2019年4月19日立案,5月15日开庭。刘双律师整理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就黄X是否支付抚养费及支付标准进行沟通。刘双律师从家庭关系出发,尽量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黄X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各承担一半,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

刘双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在多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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