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庭审正在激烈进行。被告方律师出示多份政府文件及监理日志,坚称迟延交房是因政策性停工,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坐在原告席的魏雅雯律师表情镇定,手中的笔在文件上不时标记着。
这起纠纷中,原告王X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2018年2月1日交房,但被告直至20XX年才发出交房通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46336.07元,被告则以政策性停工为由拒绝。
魏雅雯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是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接案后,她首先详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明确其中关于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接着,她对被告提供的多份政府文件及监理日志进行逐一梳理。她发现,被告主张的部分停工时间,如国家公祭日及中考、高考期间,属于每年规律性出现的环保管控事由,被告作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能预见;而2015年南京国际马拉松赛事空气质量管控停工、G20峰会期间扬尘管控停工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前,不应扣除。
庭审中,被告还提出因新规定增加工作要求导致交付时间顺延,魏雅雯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指出这不足以构成逾期交付房屋的正当理由。对于被告提出的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她也通过详细的计算和分析进行反驳。
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的部分观点,认定应扣除江苏发展大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停工的6天,同时考虑到原告实际接收房屋情况,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27595元。
在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魏雅雯同样展现出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她在梳理证据时,逐页查看员工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明细,从中发现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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