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挪用资金千万元绝对是大案。张X就卷入了这样一起案件,在实际管理A公司期间,他被公安机关指控未经股东同意,挪用公司资金一千多万元归个人或其控制的公司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或用于经营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这时,刘茂峥律师登场。他是山东英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深耕刑事案件领域,专精于刑事辩护。刘律师全面阅卷、梳理银行流水、核对每笔资金走向,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款项具有“挪用”性质,大量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往来流转,并非个人占有、使用,且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链条无法闭合。他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提出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完全采纳了刘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X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保住了当事人的名誉、工作与自由。刘律师逐笔审查近10笔转账、上千页银行流水,从根本上动摇了指控基础,体现了他注重证据梳理的办案风格。
除了这起挪用资金案,刘律师还办理过不少典型案件。在公职人员张X涉受贿、洗钱双罪并罚一案中,涉案金额巨大。刘律师不纠结定性抗辩,全力聚焦自首、坦白、退赃、认罪认罚四大从轻情节。他重点论证被告人因受贿被调查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应以自首论,促成洗钱罪获得最轻拘役量刑。同时,他全面梳理退赃情节,使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量被告人积极退赃、降低社会危害的情节。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全面采纳刘律师关于量刑从轻、从宽的辩护意见,实现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采纳,取得最轻化辩护效果。
还有单位行贿案,被告单位B公司、C公司实际控制人张X行贿数额超20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案情,围绕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2000万元、初犯偶犯等情节,构建完整从轻辩护体系。他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意见,依法提出缓刑可行性,为法院最终适用缓刑提供扎实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刘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刘茂峥律师始终秉持“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权利,解决问题”的执业理念,以专业、严谨、务实、尽责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诉讼结果,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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