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实施后备受关注的一项制度。很多人在申请离婚后,由于各种原因,超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却没去办理撤销手续,这时候他们就会疑惑自己到底能不能离婚。要知道,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时间。所以,超过三十天不去撤销到底能不能离婚,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他们因为工作太忙没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超过三十天未办理后续手续的后果
超过三十天不去办理撤销手续,如果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的流程,再次经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他们一直拖着没去领离婚证。过了三十天,他们的离婚申请就自动撤回了。要是他们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三、重新申请离婚的流程
如果因为超过时间导致离婚申请被撤回,想要再次离婚,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2.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申请发给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诉讼离婚的途径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超过离婚冷静期而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
2.立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审理: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4.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会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
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不去撤销,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未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之后如果还想离婚,要么重新走协议离婚流程,要么选择诉讼离婚。但离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后续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