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一场工程款纠纷庭审中,当法官询问欠款方是否为付款责任主体时,欠款方坚称自己仅为现场负责人,实际责任人为案外人。坐在原告席的曹方律师不慌不忙,从准备好的证据材料中拿出结算确认单等文件。
这起纠纷中,原告为某酒店装修项目提供瓦工施工,施工完成后欠款方仅支付部分款项,经结算尚欠5.5万元未付。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有三点:一是欠款方是否为付款责任主体;二是欠款方以施工质量和工期问题拒付工程款理由是否合法;三是垫付欠款的案外人是否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曹方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在合同纠纷等领域具备扎实的办案能力。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材料。针对争议焦点,他收集原告与欠款方的结算确认单、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欠款方是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付款责任;梳理三方核算过程证据,证实对账时已扣减质量纠纷款项,欠款方再以此拒付无依据;调取案外人与原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案外人无加入债务意思,不应担责。
案件审理时,欠款方到庭提出抗辩,案外人经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曹方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全面举证质证,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其全部诉讼主张,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欠款方支付55000元工程款,驳回对案外人诉求,受理费587元、保全费570元均由欠款方承担。
之后,曹方律师在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案件时,会在接案初期就建立完善的证据收集清单,确保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能更高效地应对各种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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