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与被告嘉兴市秀洲区某羊毛衫加工场存在加工合同关系,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将原告提供的羊毛衫配件加工成成衣。经核对,原告多支付了16635元加工费,被告虽出具《欠条》,但此后未再交易也未返还该款项,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这种情况使得原告的资金被占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浙江嘉兴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起在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了原告的委托。
俞国锋律师在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接手案件后,他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以《欠条》为核心证据向法庭提交《欠条》原件,证明被告确认欠款16635元的事实。同时向法庭说明双方曾口头约定后续交易时抵扣,但被告此后未再与原告发生任何交易,故抵扣条件未成就,被告应当返还该笔款项。这一系列行为体现了他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和对案件证据的精准把握。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俞国锋律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面对被告失联无法以常规方式送达的情况,他凭借在法律援助中心积累的实践经验,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这种处理方式展现了他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灵活应对问题的能力。
在诉请方面,俞国锋律师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损失,以弥补客户资金占用的损失,同时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减轻客户维权成本。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返还预支的加工费16635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曾在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充分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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