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川川,他是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管理合伙人。执业至今,他已经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他参与辩护的一起容留吸毒案。这起案件由华蓥市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是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雷XX。
2024年X月XX日19时许,雷XX在华蓥市红路房间内容留他人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混合物。雷XX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经华蓥市××局决定于2024年X月XX日被刑事拘留,又经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4年X月X日被华蓥市××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华蓥市看守所。
当雷XX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家属整夜都睡不着觉,担心雷XX会面临严重的刑罚。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以华检刑诉〔20XX〕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雷X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这个时候,雷XX的家属找到了莫川川律师。莫川川律师介入案件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雷XX,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会见过程中,雷XX向莫川川律师讲述了事发的经过,莫川川律师从中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
同时,莫川川律师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大量证据,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及拘留通知书等。在阅卷过程中,他发现了雷XX在接受××机关行政传唤询问时主动供述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这一重要情节。
在庭审中,莫川川律师提出辩护意见,他表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但指出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不深等从轻情节,建议对被告人雷XX在六个月以下拘役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雷XX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不过,被告人雷XX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且他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雷X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虽然莫川川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未被采纳,但雷XX因自首等从轻情节,还是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理。雷XX的家属原本担心他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现在这个结果让他们松了一口气。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和策略,这起案件中,莫川川律师通过仔细会见、认真阅卷,抓住关键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理,靠的就是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专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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