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事人往往深陷困境,渴望正义的降临。孙X故意杀人、强奸案中,未成年被害人遭遇不幸,其近亲属在悲痛中面临着为逝者讨回公道的艰难挑战。而徐X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里,辛苦劳作却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多次催讨无果,陷入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困境。这些法律事件的背后,是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急切期盼,而律师则成为了他们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引路人。刘学勤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
刘学勤律师在2020年开始踏上执业之路,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这期间,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和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他的经历就像一本厚重的法律实践教科书,每一页都记录着他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努力。
先来看孙X故意杀人、强奸案。被告人孙X与未成年被害人系亲戚关系,2021年2月21日晚,孙X趁被害人独自在租房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后怕被害人告发,孙X采用衣物捂口鼻、掐颈等方式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并抛尸至附近空地。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0万元。孙X不服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辩称系酒后作案、被害人有一定责任、并非故意杀人;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过失杀人、强奸罪量刑过重、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等意见,请求从轻处罚。
刘学勤律师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在二审中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他深入研究案件证据,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逐一驳斥。他指出,醉酒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孙X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捂口鼻、掐颈的杀人行为,与尸检报告机械性窒息死亡结论相符,足以证明其杀人的直接故意;孙X所称被害人挑逗的辩解无证据支持,与证人反映的被害人格格不符;孙X犯罪动机卑劣,为掩盖强奸恶行杀害未成年被害人,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刘学勤律师秉持着“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案件的公正审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再看徐X与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吕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3月,徐X承接了某餐饮管理公司装饰工程项目的木工施工工作,与吕X签订《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完成施工后进行对账结算,工程款合计69560元。结算后,吕X仅支付1万元,剩余59560元经徐X多次催讨,吕X与装饰公司相互推诿,始终拒不支付。刘学勤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2年1月11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饰公司、吕X连带支付工程款595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在案件一审审理过程中,刘学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依法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及沈某为第三人,法院予以准许。庭审中,装饰公司提出抗辩,主张其并非案涉协议当事人,且已与吕X约定案涉工程后续责任由吕X自行承担,不应承担付款义务;吕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一审法院作出支持徐X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吕X不服该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请求撤销原判或发回重审。刘学勤律师继续代理徐X参与二审诉讼,针对吕X的上诉理由进行针对性答辩,各方当事人在二审中均未提交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吕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刘学勤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着自己独特的专业思路。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财产、自由、声誉甚至生命,所以必须心怀敬畏、极致认真。他独立判断,不承诺结果,对于所办理的案件都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而做出的专业判断,绝不向客户保证“必胜”,充分告知客户风险以及管理好客户的预期。同时,他建立标准化办案流程,注重细节,防止低级错误,以保障案件处理的质量。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这两起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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