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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21年的房子被查封,法院判决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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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42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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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柳某2000年现金买房未过户,后房屋因卖家债务纠纷被查封,提出异议被驳回。俞国锋律师执业12年,专注民商领域。他构建证据链,法院采纳意见,判决停止执行。
住了21年的房子被查封,法院判决停止执行!

柳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住了21年的房子会突然面临被查封执行的困境。2000年,柳某以现金2.5万元向被告王某购买了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的一处房屋。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某当场交付房屋钥匙,柳某随即装修入住。2009年,双方才补签房屋转让协议》。然而后来王某涉及债务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并拟执行。柳某提出执行异议却被驳回,无奈之下,他委托了俞国锋律师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他深耕民商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经验丰富,还曾荣获“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开始重点组织证据

在证据收集这一关键步骤中,俞国锋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他先是找到了补签的《房屋转让协议》,这是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重要依据。接着,他前往社区居委会,获取了柳某居住的证明,同时还收集了邻居的证言,从多方面证实柳某长期居住在该房屋的事实。为了进一步证明柳某对房屋的实际占有和使用,他收集了装修、家电购买、通信、电视等生活凭证,这些生活细节的证据有力地说明了柳某对房屋的合法占有。此外,他还找到了证人,证明柳某多次催促王某办理过户,这一点对于证明非因柳某自身原因未过户至关重要。为了佐证购房资金来源,他找到了柳某原单位破产安置费凭证。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俞国锋律师成功构建了一个严密的证据链,还原了2000年口头买卖、交付、居住、装修、催促过户等完整事实链条。

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关于“伪造协议”“借用房屋”等质疑,俞国锋律师凭借着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了有力的驳斥。他精准地运用法律条文,详细阐述了柳某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的各项条件,即柳某在查封前已合法占有房屋、已支付全部价款、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其权利足以排除执行。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柳某符合相关规定,判决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并解除查封。这一结果让柳某保住了居住21年的房屋。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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