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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货款纠纷难讨看律师如何助力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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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4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81004823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74945220
代表案例:5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一、法学名校硕士出身,理论功底深厚 吴震律师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双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使其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同时,吴震律师还担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二、案件承办量逾6000件,实战经验丰富 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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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吴震律师代理了南宁市某建材经营部与广西建工集团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经营部供货后,对方以结算单未盖章、未收到发票为由拒付二十六万余元货款。吴震律师围绕关键要点举证辩论,最终法院支持经营部全部货款本金及按年利率6%计算的违约金,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货款。
建筑货款纠纷难讨看律师如何助力追回欠款

案件事实

2019年10月,原告XX(XX经营部)与被告XX(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签订《砂石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承建的工程项目供应粗砂、细砂、碎石等,明确了货物价格、结算方式、付款节点及违约金计算标准,还指定了专人作为项目验收及结算对账负责人。

合同履行期间,原告按时、足额供应了全部货物。经双方指定结算人员签字确认,原告累计供货总金额一百余万元,这其中包含原告及其经营者名下另一经营部的两部分货款。被告付清了另一经营部的全部货款,但就本案案涉货款,扣除已支付部分后,仍拖欠二十六万余元。

付款条件成就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却以结算单未经公司盖章、未收到足额发票为由拒绝付款。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吴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二十六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及本案诉讼费用。庭审中,被告抗辩结算单未盖章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原告未开发票付款条件未成就,且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为欠付货款的2%,原告主张的年利率6%过高不应支持。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委托吴震律师后,吴震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前后查阅卷宗约200页,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围绕合同约定、结算人员权限、欠款金额构成、违约金过低应予调整等关键点,准备了《代理词》《证据清单》等3份文书。

在与承办法官沟通方面,吴震律师电话沟通了5次,并当面提交了补充代理意见。

突出关键策略点

吴震律师发现,合同中指定了结算人员,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不能无故否认。于是在庭审中主张指定结算人员签字即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同时,律师指出被告长期拖延结算、恶意阻却付款条件成就,不能以未开票为由长期拒付货款。另外,合同约定违约金显著低于资金占用损失,依法应予调高。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建筑工程领域案件占比约4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0余件。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关于结算单效力、付款条件成就以及违约金调整的代理意见。认定结算单有合同指定结算人员签字,被告不申请笔迹鉴定应承担不利后果,结算单合法有效;被告恶意阻却付款条件成就,付款义务已产生;合同约定违约金显著低于实际损失,应予调高。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货款本金,并按年利率6%支持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原告最初担心货款难以追回,违约金也会很低,而实际判决不仅全额支持了货款本金,还按年利率6%计算违约金,这个结果远超原告预期。

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吴震律师精准抓住了法律逻辑核心,突破了被告的各项抗辩,为建材供应商向大型建筑企业追收欠款树立了有利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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