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某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发关注。原告A从事水产养殖业务,被告A多次向其购买水产品,结算后尚欠货款395795元,出具欠条却未如约支付。原告A以被告A与被告B系夫妻关系为由,将二被告列为共同被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478952元。被告B面临着可能承担巨额债务的困境,于是委托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应诉。
魏建明律师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服务地区包括江西抚州及抚州东乡区,他所在的律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德政街437号二楼。魏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他还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
接受委托后,魏律师第一时间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点——被告B是否为共同债务人。他迅速制定了否定夫妻共同债务+否定合同相对方身份的双重抗辩策略,避免陷入无意义的事实争议,直击原告诉求的法律漏洞。为了支持这一策略,魏律师展开了全面的证据收集工作。他收集了离婚证、企业信息、工作证明等核心证据,清晰地证明被告B与被告A在案涉债务发生前已离婚,且被告B作为被告A经营公司的财务人员,其在微信群中的对账、转账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与个人债务无关。
在庭审中,魏律师精准援引买卖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明确指出原告要求被告B承担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他通过专业的论述和有力的证据,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抗辩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判决被告A向原告A支付货款39579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原告A对被告B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81元、保全费2914元,合计11593元由被告A负担。通过魏建明律师专业的抗辩,被告B彻底免于承担近48万元的债务及相关诉讼风险。魏律师协助法院厘清案件事实,明确责任主体仅为被告A,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避免被告B因前配偶的债务陷入不必要的诉讼纠纷。魏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