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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摔伤遭拒赔,老人如何全额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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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6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楠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1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7202411828520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130639466
代表案例:2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执业律师以来承办过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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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楠律师代理一起老人乘公交摔伤遭保险公司拒赔案。老人因公交急刹车摔倒,产生6万余元费用,保险公司以格式条款只愿赔5万。李楠律师指出条款无效,一审二审全程代理,最终老人全额获赔,成功维护了老年伤者权益。
公交摔伤遭拒赔,老人如何全额获赔

案件事实

在辽宁省锦州市,一位老年乘客乘坐公交车时,由于驾驶员急刹车,不慎摔倒受伤。老人当即被送医治疗,住院90天,被诊断为胸椎、腰椎外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这期间产生了医疗费、腰椎支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6万余元。案涉公交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格式条款约定为由,主张将全部赔偿项目纳入5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超出部分拒绝赔付。老人面临着巨额费用无法得到赔偿的困境,心里十分焦虑和无助。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老人家属一审时就找到了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当时家属心急如焚,担心老人的赔偿款拿不到。李楠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卷宗,前后查阅了几十页的资料。他还多次与老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事发的详细经过。在一审过程中,李楠律师提交了多份代理意见,详细阐述老人应获得全额赔偿的理由。

关键策略点

李楠律师发现,保险公司将未致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全部归入医疗限额,导致另一部分保额形同虚设,明显减轻了自身责任、加重了伤者负担。于是,他紧紧围绕条款效力展开抗辩,明确指出该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排除伤者主要权利,即便投保人盖章亦属无效。这个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直接针对保险公司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反驳。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楠律师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大量成功案例,处理过众多涉及保险理赔的案件。

采纳情况

一审法院采纳了李楠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支持老人全部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李楠律师继续代理二审。二审中,他再次强调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无效性,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观点。

案件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支持老人全部诉求。保险公司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老人全额获赔。老人最初担心只能拿到5万元赔偿,实际却全额拿到了6万余元赔偿款。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李楠律师精准地抓住了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漏洞,通过有力的抗辩维护了老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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