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殷XX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殷XX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以及能否适用缓刑。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的徐靖松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2010267111)研判认为,被告人存在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具有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徐靖松律师向法庭提出应适用缓刑的观点。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其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依法从宽处理,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实际损失。徐靖松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研判认为被告未按《销售订购合同》及《货物延期协议》的约定交付货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约定“先款后货”,但前提是被告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被告始终未提供,原告的付款条件未成就,不构成违约;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向案外人采购同类货物,产生差价损失,被告应予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徐靖松律师向法庭提出上述主张。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原告未付款系因被告未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不构成违约,被告应赔偿原告差价损失。
徐X与孙XX等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争议焦点包括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被告是否违约,利息计算是否合理,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是否应支持,担保是否有效以及原告是否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徐靖松律师研判认为原、被告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应依法调整;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有合同依据且已实际支出,应予以支持;被告某某公司提供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担保无效,但根据债权人与担保人的过错程度,应在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抵押担保合法有效,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徐靖松律师向法庭提出上述观点。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徐靖松律师的主张,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利息,支付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被告某某公司在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季某某与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是否有权解除认购协议,被告是否应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徐靖松律师研判认为原告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被告未签订正式合同亦未交付房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解除认购协议书;合同解除后,被告应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及恢复原状的规定,徐靖松律师向法庭提出上述观点。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有权解除认购协议书,被告应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徐靖松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作为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交通事故、工伤、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