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我所在的食品公司卷入了一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这让我们十分头疼。原告某某科技公司承接了我们总部办公室空调及新风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他们以某某建设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要求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还要求我们食品公司(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当时情况非常棘手,我们虽然知道自己已经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某某建设公司支付了全部工程款,但却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而且原告咄咄逼人,我们担心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咨询了一些人,得到的答复都模棱两可,这让我们更加无助。
在四处寻求帮助的时候,我们找到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郑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他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他秉持“为者常成,笃行致远”的执业理念,实战经验丰富,这让我们眼前一亮。
委托郑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他就来到我们公司,详细了解整个工程的情况,查看了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他仔细研究每一份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他的专业和负责。之后,郑律师又多次前往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提交了我们已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某某建设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他还不断与我们沟通,让我们了解案件的进展。
在庭审过程中,郑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据理力争。他明确指出我们并非原告的合同相对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观点。他的表现让我们看到了胜诉的希望。
最终,法院采纳了郑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原告对我们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还维护了公司的声誉。郑捷峰律师用他的专业和努力,帮助我们成功摆脱了这场纠纷,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更加相信专业律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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