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构成欺诈,能否适用退一赔三条款。周峰律师仔细分析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事故检测报告、购车合同等证据。他发现,被告虽然告知了车辆存在前嘴事故,但发送的检测报告明确显示无全损记录,骨架、加强件维修记录为0,这与车辆实际为全损车的客观事实严重不符。被告还在微信中向原告承诺之前一次事故都没出过,车况很好,这些陈述构成对车辆真实状况的隐瞒和虚假陈述。
在庭审中,周峰律师重点围绕两个层次展开论证。第一,被告作为专业二手车经营者,有能力也有义务核实车辆的真实状况,其未实地验车即向原告作出虚假承诺,主观上存在过错;第二,换电功能是XXl品牌的核心卖点,直接关系到原告的购车目的,被告未告知换电功能无法使用,属于对商品重要性能的隐瞒。虽然最终法院未认定欺诈成立,但周峰律师成功说服法庭采纳了车辆因全损导致使用价值减损,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观点。
此外,周峰律师还细致整理了原告的各项实际损失,包括购车款142,000元、运输费1400元、过户费500元、维修费340元以及律师费8000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范围。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事先知晓案涉车辆为全损车,故不构成欺诈,对原告三倍赔偿的诉请不予支持。但是,案涉车辆因事故受损被认定为全损车,导致行车安全性降低、使用寿命缩短、车辆性能下降,原告购车获取的使用价值受到减损,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故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二手汽车买卖合同》,被告退还原告购车款142,000元,被告赔偿原告过户费、运输费、维修费、律师费共计10,240元,原告将涉案车辆退还被告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对周峰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周律师对证据的分析太细致了,虽然没有拿到三倍赔偿,但能成功退车并获得相应赔偿,已经很不错了。周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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