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罗X其和妻子曾XX育有两个女儿,原告罗XX和被告罗XX,罗X其还有个继子钟X宽。罗X其在20XX年去世,他妻子曾XX在之前就去世了。
20XX年,罗X其和两个女儿签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他名下的房子份额和所有财产,去世后由两个女儿各继承50%,女儿们要负责他的生活起居和医疗费用,还规定他不能随意处分财产。
20XX年,他们又签了《房产分配说明》,对夫妻共有房屋售房款208万元进行分割,曾XX的104万元由四个人均分,罗X其分得26万元,加上他自己的份额104万元,一共13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
到了20XX年,罗X其和罗XX签了《财产赠与协议》,把售房余款125万元和其他存款5万元都赠与罗XX,罗XX要负责照料、赡养他直到去世,这个协议还有三位见证人,还有现场视频资料。
原告罗XX就起诉了,说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她应该继承罗X其遗产的一半,也就是65万元,这笔钱现在被罗XX占着,所以要求罗XX返还。
被告罗XX这边呢,辩称罗X其生前已经通过《财产赠与协议》把全部财产都赠与她了,去世的时候已经没有遗产了,而且《遗赠扶养协议》因为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无效,还被后面的协议取代了。
原告罗XX当时觉得胜券在握,想着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自己能拿到一半遗产。她特别着急,一心就等着拿回那65万元。被告罗XX也很焦虑,担心自己守不住这份财产。
李同红律师作为被告罗XX的代理人,开始了一系列工作。李同红律师提交了现场视频资料,这个资料完整记录了罗X其签署《财产赠与协议》的过程,能清楚看到他的赠与意愿。李同红律师还申请了三位见证人戴某、李X、高X出庭作证,证明罗X其签协议的时候意识清醒,是他的真实意思。
在代理意见里,李同红律师主要围绕几个核心要点。首先,《财产赠与协议》合法有效,视频资料和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已经被取代了,就算它形式上有瑕疵,内容也被后面的《财产赠与协议》覆盖了。然后,这个《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主体要件,本质上就是附条件的遗嘱或者家庭协议,不管它效力如何,都不影响罗X其生前再次处分财产的权利。最后,原告和钟X宽说罗X其签《财产赠与协议》的时候没有辨别能力,但他们没拿出任何证据,在有视频资料和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他们的主张根本站不住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财产赠与协议》是罗X其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原告和钟X宽提了异议却没证据,所以不成立。《遗赠扶养协议》也被后面的协议取代了,罗X其通过《财产赠与协议》在去世前就把个人财产都赠与罗XX了,去世的时候没有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罗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50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一开始想着能拿到65万元遗产,结果一分都没拿到。而被告罗XX原本担心守不住财产,最后成功守住了全部财产权益。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就在于准确运用“后协议取代前协议”规则,并且通过视频资料和证人证言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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