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某在供应链公司担任货车司机,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随后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八级伤残。然而,公司未为鲁某缴纳工伤保险,还拒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并以工伤与侵权竞合、工资计算有误为由将鲁某诉至法院,主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鲁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了武汉地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执业7年的李红丽律师应诉维权。
李红丽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还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在面对公司提出的工资计算有误问题时,凭借在国企法务工作中积累的处理公司财务相关事务的经验,她结合工资转账、微信对账记录,仔细甄别并剔除报销款项,精准核定了鲁某的工资基数,为待遇计算提供了合法依据。
对于公司以工伤与侵权竞合作为核心抗辩理由,李红丽律师依据其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以及对劳动纠纷领域的深入研究,明确指出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并行不悖,不存在重复赔偿。这一专业且清晰的阐述,直接驳回了公司的核心抗辩理由,厘清了赔偿的法律边界。
在证据收集和整理方面,李红丽律师发挥其专业优势。她曾处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于是,她精心整理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诊疗记录等完整证据,以此证实公司的法定赔偿义务,夯实了工伤证据链条。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公司需向鲁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合计46万余元。李红丽律师成功为工伤职工追回全部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最大限度弥补了鲁某的工伤损失。李红丽律师不仅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律所党支部副书记,还拥有高级劳动管系管理师证书。她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同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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