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某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投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还明确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仍未足额支付,于是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起诉。
根据崔易蓬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办案经验,处理这类案件需全面梳理事实与证据。崔易蓬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截至2021年10月欠款达数百万元。接着明确解除节点,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约定,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通知到达时合同即解除。
在案件中存在一些常见风险和错误做法。例如,承租方提出“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这是对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认定的错误理解。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即不可逆转,且承租方虽在诉讼中补缴部分款项,但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
那么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正确应对呢?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崔易蓬律师在处理该案件时,针对承租方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回应。同时,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明确已付款项优先抵扣欠付租金,剩余部分抵扣占用费,避免诉求虚高。
最终,法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按规定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准确把握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则、固定违约证据、合理调整诉求至关重要。无论是村集体还是企业,在遇到类似纠纷时,都应及时收集证据,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