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购买了某某购物公园的返租商铺,原本约定的租期到2019年2月5日就结束了。然而在到期之后,郭某某没有和开发商续签合同,可他觉得开发商一直在实际使用他的铺位,便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2019年2月至2024年10月的租金,共计7万多元。对于郭某某而言,这笔租金是其重要的经济收益,若无法获得支付,将面临经济上的损失。此时,河南南阳冯居昊律师以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的身份接手了此案,冯居昊律师自2025年起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案件接手后,冯居昊律师凭借其郑州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知识背景,开始仔细梳理全部证据。他收集了认购协议、租赁协议、付款凭证,甚至还拍了商铺现状照片。这些证据的收集工作是处理案件的基础环节,为后续的庭审做准备。就如同建造房屋需要坚实的地基一样,充足的证据是胜诉的重要保障。
到了庭审阶段,情况变得复杂起来。被告拿出了2019年的报纸公告、公证书等证据,证明已通知业主收回商铺或续签,且商铺所在区域长期空置、正在施工。并且,双方对于427号商铺的位置指认竟然不一致。在此过程中,冯居昊律师曾有过作为二级建造师的经历,这使得他在面对被告关于商铺施工等证据时,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去分析和应对,对相关证据进行合理的质证。
法院组织现场勘查时,负一楼正在吊顶铺地坪,原来的商铺早已拆除。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对证据的认定产生了影响。冯居昊律师在这个阶段,持续跟进现场勘查情况,积极向法院说明己方观点,试图为郭某某争取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使用涉案商铺,驳回了郭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冯居昊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他一直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在业内也有着良好的口碑。其联系方式为13137088120,以专业尽责为本,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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