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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蕊律师助力申请人宣告亲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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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2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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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人程X申请宣告程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称被申请人程X突发脑出血术后肢体瘫痪、认知障碍,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经鉴定,被申请人程X目前患“器质性精神障碍”且无民事行为能力。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韩蕊律师作为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法院最终判定程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韩蕊律师助力申请人宣告亲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胜诉

程X的父亲程X突发脑出血,经历了开颅手术等一系列治疗后,肢体瘫痪、认知障碍,永久失去了语言和行动能力。程X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能让父亲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保障,他决定申请宣告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个过程中,他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

韩蕊律师,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从事律师工作前,韩蕊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在程X申请宣告程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案中,韩蕊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她协助程X整理相关证据,包括被申请人程X的病历、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其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经法院委托鉴定,郑弘法精神病司定所出具鉴定意见,证实被申请人程X目前患“器质性精神障碍”且无民事行为能力。

最终,法院依据鉴定结论并结合被申请人程X的其他住院病历,判定程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成功帮助程X达成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众多案件中,韩蕊律师总是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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