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抚顺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诈骗罪案件正在审理。审判长询问被告律师辩护意见时,被告律师赵磊团队的高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着基于被告人初犯、认罪悔罪、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邬X与被害人任X系邻居,邬X虚构能为任X爱人办理病退,于20XX年X月至X月多次索要25871元,病退未办成,钱款用于自身。20XX年X月XX日,邬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邬X家属于X月XX日到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咨询。赵磊律师2009年开始执业,带领行仁律所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律所指派高律师办理此案。
接受委托时,邬X已被羁押近两个月,案件即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行仁刑辩团队紧急开会,决定高律师立即会见邬X,沟通退赃事宜。高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邬X,了解到其有退赃意愿。之后,高律师就赔偿金额与谅解事宜和被害人多次沟通,起初被害人抵触,高律师不放弃,通过反复电话沟通争取到见面机会,最终被害人被打动,接受26000元退赔款并谅解邬X。取得谅解后,高律师与检察官沟通,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检察机关同意对邬X取保候审。审判阶段,高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赵磊律师团队处理案件时十分注重细节。在另一起案件中,团队成员仔细研究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为嫌疑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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