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付红亮在一家企业担任法务工作已有数年。当时企业的法务工作虽然稳定,但付红亮发现自己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受到企业内部各种因素的限制,无法充分施展自己的专业能力。经过深思熟虑,他毅然辞去法务工作,投身律师行业。这次转型,让付红亮形成了以证据为核心,精准适用法律,深入挖掘案件细节的执业理念。
2013年,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XX集团承建乙公司开发的高端住宅小区项目。施工期间,乙公司多次违约,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还将部分工程高价分包给第三方,导致XX集团于2017年被迫停工。2018年,项目由乙公司接收剩余工程并完成收尾后交付业主入住,但双方一直未完成最终结算。XX集团曾先行起诉,因证据不完善、工程量鉴定未完成,法院未支持工程款诉求。
2022年,付红亮律师接受XX集团委托代理此案。他深知证据在这类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于是第一时间开展证据攻坚。他系统整理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等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还原完整施工过程。同时,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固定XX公司实际施工范围和工程量的认定事实。他还仔细核对双方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梳理乙公司已付款、代付款明细,剔除重复记账、虚假付款、非施工范围扣款。结合乙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单方结算单,明确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
庭审中,付红亮针对乙公司的核心抗辩逐一精准反驳。对于“一事不再理”抗辩,他指出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在已补充完整证据,符合“待证据充分另行起诉”的条件,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对于“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抗辩,他提交乙公司自认的结算单和关联案件生效认定的建筑面积,明确工程总价款,同时指出乙公司扣留完整施工资料,导致无法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对于“违法分包、质量瑕疵”抗辩,他提交工程验收记录、交付证明,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乙公司主张无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XX公司有权主张工程款,确认工程总价款超七千万元,剔除乙公司不合理扣款后,认定乙公司尚欠XX集团工程款一千三百余万元及逾期利息。乙公司不服上诉,付红亮继续代理二审,针对上诉理由开展精准抗辩。二审法院完全认可其代理意见,驳回乙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事后,XX集团表示,付红亮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对证据的梳理和法律的运用非常精准,让他们看到了专业律师的能力和担当。付红亮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成功为XX集团追回巨额工程款,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建工纠纷领域的实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