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工伤赔偿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关注的焦点。本案中,美团外卖骑手HX在20XX年X月送餐时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达到九级伤残。然而,单位以已投保雇主责任险、部分费用第三人已赔付、已签劳务合同为由,拒绝足额支付工伤赔偿。仲裁仅支持补差XXXX元,这对于受伤的HX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无法弥补其因工伤所遭受的损失。此时,HX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2017年开始执业的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自身对法律关系的清晰认知,开始厘清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关系。张双意律师曾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此案件中,她明确指出工伤保险是强制法定义务,雇主责任险是商业险,用人单位不能以投保商业险免除法定工伤赔偿责任,两者不能抵扣。这一清晰的判断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代理过程中,张双意律师精准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典型案例观点,即单位购买商业意外险,不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员工可同时主张工伤待遇与商业险赔付。并且,她逐项驳斥被告的抗辩理由。面对“雇主责任险抵扣”的说法,她指出二者性质、主体、功能不同,不得抵扣;对于“误工费重复不赔”,采用就高补差原则,依法支持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尊重已签劳务合同事实,聚焦核心工伤待遇。这一系列的行为体现了她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张双意律师还精准核算工伤待遇,按平均工资XXX元/月,依法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请求完整、合法、准确。在庭审中,她围绕法定参保义务、双赔规则、待遇计算展开系统论述,其清晰的法理阐述获得了法院的全面采纳。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重大改判胜诉。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四项工伤待遇共计XXX元,驳回被告全部抗辩,否定“雇主责任险抵扣工伤待遇”,案件受理费免收。本案将仲裁仅支持的XXX元改判为XXX元,增加胜诉金额74620元,实现重大逆转。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深耕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经办数百起重大疑难刑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此次在工伤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再次证明了她的专业能力和务实靠谱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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