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1978年12月经劳动部门招工入职集体企业的职工,本应在退休后享受应有的养老待遇,却遭遇了难题。社保部门仅认定1992年4月为参保时间,将1978年12月至1992年3月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为0,这严重降低了其养老待遇。对于这位职工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多年的工作贡献得不到应有的认可,未来的养老生活也失去了一份保障。
在这个时候,刘兴方律师介入了此案。刘兴方律师执业4年,持有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专业资格,是绵竹市法学学会会员、绵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德阳市第八届律师协会评价考核委员会委员、小微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讲师团成员。他拥有复合型专业背景,职业历程始于企业法务与风控岗位,曾在云南某国有公司法务部以及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任职,长达九年的工作深度涉足金融风控与合规管理,锤炼了敏锐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2022年转型成为律师后,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700件,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
接手案件后,刘兴方律师首先进行了关键的证据收集工作。他深知在档案遗失的情况下,要证明委托人的参工事实并非易事。于是,他调取了80年代的工资表、升级花名册以及主管部门的官方函件等资料。这些资料涵盖了委托人在集体企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实了委托人在1978年12月就已经参工的事实。同时,他还明确了档案因地震遗失并非委托人的过错,指出社保部门应据实认定,突破了行政程序的壁垒。
在庭审策略方面,刘兴方律师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向法院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他强调了档案遗失的客观原因以及证据的充分性,为委托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决撤销社保通知单,责令社保部门在30日内重新核定养老待遇。
这起案件的结果是圆满的,刘兴方律师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十余年的工龄,大幅提高了养老金额。这不仅解决了委托人的“养老钱”关键问题,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刘兴方律师始终秉持着“您身边的法律顾问,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温暖惠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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