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黄XX与被告邱XX、杨XX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黄XX称,被告邱XX、杨XX系夫妻关系,因投资生意需要共向其借款220万元,经多次催促还款无果。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起便在福州地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受黄XX委托,为其代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邱XX辩称从2006年起陆续向原告借款,2013年5月19日结算后重新出具借条,同年7月还款3万元,尚欠217万元,其中婚前欠款约107万元,婚后欠款110万元。苏湖城律师凭借自身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仔细梳理了借条、银行转账凭条、银行流水账单等证据,清晰地向法庭呈现了借款的来龙去脉。他指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欠款的具体金额。
被告杨XX则辩称对借款不知情,认为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利益,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且怀疑借条存在胁迫书写或捏造虚假债务的情况。苏湖城律师结合自己在处理婚姻相关债务纠纷方面的经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杨XX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邱XX与原告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也无法证明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原告知晓该约定。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110万元借款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5月17日原告与邱XX有借贷往来,2013年5月19日邱XX补写借条,同年7月还款3万元,尚欠217万元,其中婚后欠款110万元。法院根据苏湖城律师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邱XX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17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杨XX对其中11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苏湖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苏湖城律师是厦门大学法学硕士,2019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其个人执业事迹还受到《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与正义同行——中国律师面对面》等媒体的专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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