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一起运输合同债务承担纠纷案在二审开庭。当A公司律师提出“免责的债务承担”主张,出示新证据试图证明部分运费应支付给案外人时,坐在被上诉人席的吕泽宇律师团队并未慌乱,而是有条不紊地进行质证,并主动提出核减诉讼请求金额。
这起案件中,委托人作为运输服务提供方,就20XX年底前的运输费向A公司与XX公司主张付款。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剩余运费,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不服上诉,主张与委托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吕泽宇2019年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21年取得律师证,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业务。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团队重点梳理了《企业询证函》《单位分科科目三栏账》《拉运明细》《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委托人与两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且两公司已支付部分运费。针对A公司“免责的债务承担”主张,团队深入分析《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及《交接备忘录》,指出相关协议未构成债务转移,XX公司仍需担责。
在二审庭审中,A公司提交新证据后,吕泽宇律师团队细致质证,确认款项属实后主动核减诉讼请求金额,获法庭认可。二审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部分支持A公司上诉请求,维持XX公司连带责任部分,将A公司应支付运费核减后确定为449,117.51元,一、二审诉讼费用按责任比例分担。
在处理另一起金某合同诈骗罪案时,侦查机关及公诉机关一开始认定金某涉嫌诈骗罪,吕泽宇阅卷后根据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和公诉人多次沟通,最终以合同诈骗罪认罪认罚,金某被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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