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红河建水县,20XX年,刘XX入职某水泥公司担任保安,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500元。然而,20XX年,公司以减员增效为由向刘XX发出裁员通知书,不仅未依法履行裁员法定程序,还拖欠刘XX20XX年X-X月工资,也未足额支付在职期间加班费,更未依法缴纳社保。刘XX作为劳动者,面临权益受损的困境,他先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仅支持了拖欠工资及少量经济补偿金,刘XX对这一结果不服,于是委托了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12年加班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六年来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制定务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在接手刘XX的案件后,贾小燕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阅卷,多次研究案件细节,精准地梳理出案件脉络,明确了公司裁员的程序违法点。她摒弃了仲裁时的经济补偿主张,依法提出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为当事人争取更高额赔偿,精准定位维权核心。
庭审中,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及赔偿金额如何认定。公司辩称裁员程序合法,不认可加班费主张,仅同意按仲裁结果执行。贾小燕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专业的举证质证。她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裁员通知等关键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公司的抗辩理由。她清晰地论证了加班事实及公司违法解除的法定情形,比如公司裁员未向工会/职工说明情况、未向劳动部门报告,且刘XX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属优先留用人员,构成违法解除。贾小燕律师还提交考勤、工资明细等证据佐证加班事实及工资拖欠情况。她的核心举证被法院全部采信。
最终,法院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意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持拖欠工资7500元、部分加班费1710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62500元,判决公司合计支付刘XX71710元,驳回公司抗辩主张。这一结果远超仲裁支持金额,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贾小燕律师从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全程为刘XX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梳理证据、拟定诉讼主张,高效推进案件审理,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实现了劳动维权的法律效果与实际效果统一。刘XX对贾小燕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称赞她专业负责,帮自己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贾小燕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也无愧于她所获得的五四青年好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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