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并不罕见,本案中的张X就陷入了这样一场复杂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困境。原债权人陈X2、张X2、张X3于2013年期间先后向借款人蒋X1出借四笔款项,合计830万元。借款人蒋X1陆续偿还部分款项,但未足额清偿。2019年8月1日,原债权人将对蒋X1等人的到期债权310万元及利息转让给张X,用以抵偿张X3欠张X的债务。债权转让后,张X于2019年8月16日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X1及各担保人连带偿还借款本息。然而,案件历经一审、发回重审、审计鉴定等程序,重审一审判决虽支持了张X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但蒋X1等六名被告不服,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X找到了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协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接手案件后,冯从福律师的第一步就是全面梳理证据。面对多笔借款、数百笔还款的复杂账目,他主动申请司法审计鉴定。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近四年、数百笔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清算,形成具有公信力的《鉴证报告》。这一举措避免了双方纠缠于琐碎数字争议,也避免了法院因账目混乱而驳回或部分支持诉求,审计结论最终成为了判决认定的核心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上诉人提出多项抗辩,其中“变造合同”的抗辩是一大难点。针对这一情况,冯从福律师从银行转账记录、每月固定金额还款等客观事实入手。虽然2013年11月2日《借款合同》上借款起始日期有涂改痕迹,但结合张X3于2013年10月10日向蒋X1转账300万元的银行记录,以及蒋X1此后多次按月偿还96000元(与合同约定的月利息3.2%吻合),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使法院未因形式瑕疵否定实体债权。
在利息计算规则方面,冯从福律师准确判断本案应适用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并主动接受法院将已付超36%部分利息冲抵本金、未付部分按24%计算的调整方式。在多次司法解释更新、利率标准变化的背景下,他娴熟运用民间借贷利息规则,使计算结果既合法又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利益。
对于担保责任问题,冯从福律师通过证明各担保人在多份合同上签字盖章、担保范围明确涵盖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成功使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增强了债权实现的安全性。同时,他还协助原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及时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确保转让合法有效,受让人主体适格。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蒋X1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财产保全费,林X、蒋X2、陈X1、林X2、霞浦县某工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冯从福律师取得的二审终审判决,确认了债权人对各担保人的连带追偿权,为后续查封、执行债务人及担保人财产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
冯从福律师始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守护着法律的公正与正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