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射洪市,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引起了广泛关注。20X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金龙(另案处理)等人在老挝金X角特区设立诈骗窝点,成立XX乐居公司,组织21名团伙成员以关闭微信百万保障等话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共计骗取资金153XXXX5829.92元。被告人A担任该团伙直营组枪手,参与诈骗期间业绩达XXX.5元,获利20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系从犯,建议依法判处。
面对这样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被告人A的家属委托了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的郑晓龙律师为其辩护。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拥有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秉持着诚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还是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等,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
郑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分工模式以及被告人A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深入分析,郑律师认可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但同时提出了有力的辩护观点。
他明确指出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仅负责特定环节工作,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为了证明这一点,郑律师结合诈骗团伙的实际情况,详细阐述了被告人A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和作用。此外,郑律师还强调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郑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特点,结合团伙犯罪的量刑规则、涉案金额核算标准等专业问题,提出了贴合此类案件审判实践的辩护意见。他的辩护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系从犯、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一年不等,部分被告人因同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数罪并罚,涉案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被告人A的家属对郑晓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精准的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轻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郑晓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为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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