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上诉案。上诉人甲某原被以敲诈勒索罪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面临较长刑期。甲某委托了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李建鹏是太原理工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重大案件。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也在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方面颇有经验。
在甲某这起案件中,李建鹏围绕核心争议点深入分析。他指出甲某与乙某作为报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二审庭审中他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意见,将甲某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李建鹏通过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法律适用争议剖析等策略,精准把握罪名边界,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减刑。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甲被控串通投标罪。李建鹏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也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庭审中他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的关联及实际损失。法院虽认定甲构成犯罪,但采纳了他“未实际参与投标”“与中标公司无关联”“未造成实际损失”等辩护意见,甲仅被处以罚金。李建鹏通过精准的事实梳理与法律论证,限制了罪责范围。
李建鹏认为,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凭借丰富的经验、独特的视角和专业的能力,在刑事辩护等领域不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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