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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开庭期间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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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6 · 2560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赵彦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山东圣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201025517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55590272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赵彦博律师,山东圣和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临沂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曾于上海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赵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并善于将理论熟练运用于实践当中,工作作风严谨、办事认真负责。“大道至简,让事物回归本真的方法,是其一生不懈的追求。” 专业研究方向及主要业务范围: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纠纷、行政诉讼等,荣誉:山东圣和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先进个人、济宁市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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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刑事诉讼法开庭期间的主要程序是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读判决等等。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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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开庭期间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开庭期间的主要程序是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读判决等等。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二、主要内容

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2、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第一,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第二,证人到庭作证;第三,鉴定人到庭;第四,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第五,勘验人到庭。

3、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5、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开庭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案件进行合法的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合理的司法判决。当事人在刑事诉讼开放期间应当就相关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应当本着积极坦白、尊重事实的原则进行陈述,双方辩护人围绕利于本方当事人判罚的原则进行陈述,最后法庭对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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