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被告某后勤管理公司因经营周转,和原告签订借款协议,借了2000万,还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只还了一点,剩下的本金和利息就一直拖着不给。诉讼时,被告更是各种耍赖,说借款只是公司债务,实际借款金额不对,还说自己已经超额还钱了,甚至称还款承诺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
原告起初觉得有协议和承诺,这钱肯定能要回来,没太把被告的耍赖当回事。可没想到,被告抵赖得这么厉害,自己尝试和被告沟通,根本没用,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原告心里焦虑极了,开始自我怀疑,担心这钱是不是真要不回来了。
后来,经人介绍,原告找到了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的龚彬律师。龚彬律师执业多年,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
龚彬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涉案法定代表人多次以个人名义出具债权结算凭证,还实际参与了借款接收和还款履行的全过程。而且,涉案公司与股东存在人员、财产、经营高度混同的情况。
围绕这个细节,龚彬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原告收集整理多年的资金流水和书面债权凭证,固定证据链条。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证明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
庭审中,被告坚持借款只是公司债务,实际借款金额不实等观点。龚彬律师则依据民间借贷及公司法相关规定,逐一反驳被告的不合理抗辩,有效论证了个人与公司共同偿债的责任。最终,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公司与股东构成法人人格混同,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判令二被告限期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前期欠付利息1200万元,并按法定标准支付后续逾期利息,全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原告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款时签订详细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第二,保留好资金流水、借条、还款承诺等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债务纠纷不要慌,证据和法律是我们维权的有力武器。在这个案子里,龚彬律师系统梳理证据,抓住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的关键细节,成功为原告追回借款本息,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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