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在高XX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中被学院起诉。高XX自20XX年起受聘于某学院做厨师助手,双方签有多种协议,但学院未为其缴纳保险。20XX年X月X日,高XX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幸死亡。某局认定其死亡为工伤,学院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某政府维持原决定,学院仍不满,将某人社局和某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及复议决定。某政府委托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已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她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制定务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她还是二级建造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2022年,她被中共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五四青年好律师荣誉称号;2025年,被中共甘孜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2020-2025年度优秀律师,还被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评为年度优秀律师;2028年,被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为甘孜州人。
接受委托后,贾小燕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她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精准定位本案超龄用工工伤保险责任认定、上下班途中界定两大核心争议点。为了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诉讼抗辩策略,她多次组织团队讨论,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在短短一周内,她就完成了对案件的全面分析和策略制定。
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系劳务关系、高XX不符合工伤认定实质条件且被告适用法律错误。贾小燕律师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及最高院相关答复,从工伤认定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三方面展开抗辩。她明确指出,高XX虽超龄但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学院与高XX的用工关系符合工伤保险责任构成要件,且高XX事故属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及复议决定均合法有效。她的专业法律适用论证,有力地反驳了原告诉讼主张。
经过审理,法院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二被告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涉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均获司法支持。
客户对贾小燕律师的表现赞不绝口:贾律师专业能力强,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她及时与我们沟通案件进展,让我们心里很踏实。她的专业论证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保障了超龄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贾小燕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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