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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纠纷迷雾,合同无效判决终解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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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0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梅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85人 执业5年
律所: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082021103273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32569528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长期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及时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办理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案件,积累了诸多办案经验,对案件精准分析,准确判断,结合案件事实,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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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镇政府与被告签订含集体土地的房地产转让协议,后起纠纷。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的梅鹏律师代理被告。经其努力,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促成财产返还,合理划分损失。
集体土地转让纠纷迷雾,合同无效判决终解困局

某镇政府与被告C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转让包含集体土地在内的房地产。镇政府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并占有使用案涉场地多年。之后,镇政府起诉要求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而被告C则提起反诉,主张协议无效,要求镇政府返还房地产、支付占有使用费并赔偿损失,同时还有第三人参与了本案诉讼。镇政府陷入了这场复杂纠纷的困境,不知如何应对,而被告C也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急切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

在这关键时刻,梅鹏律师登场。他是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还完成了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执业5年来,他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在众多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梅鹏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他仔细研究案涉土地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案涉转让土地包含大面积未办证集体土地,根据法律规定,此类集体土地依法不得非法转让,所以案涉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同时,考虑到协议项下已办证国有土地因整体使用属性,他也主张应一并按无效后果处理。这一系列的调查和分析,展现了梅鹏律师精准的案件研判能力。

在庭审策略方面,梅鹏律师就占有使用费计算、损失分担、过错责任划分等提出了完整的抗辩与反诉主张。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依据土地管理法与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的逻辑严谨,表达清晰,让法官能够充分理解案件的关键所在。

最终,法院审理认定,案涉协议涉及集体土地部分无效,双方一致同意全部房地产按无效后果处理。原告应返还房地产,被告返还转让款;双方对协议无效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场地占有使用费与资金占用费相互抵销,最终判令原告赔偿被告相应合理损失。

梅鹏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地解决了这起复杂的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纠纷。他始终秉持着“不止于解决纠纷,更致力于为客户构建全周期法律风险防护体系;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用极致服务为每一位客户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结果,成为了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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