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先生他在公司的欺骗下,误以为自己伤情无大碍,就签署了工伤赔偿协议。可事后他发现自己是有伤残等级的,协议里的工伤赔偿款远低于应有的赔付金额。
钟先生他经人介绍找到了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佳嫣律师。朱佳嫣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2202311719742,服务地区主要是浙江宁波。她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而且她还是宁波金石榴女律师维权服务站成员、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等,有丰富的公益服务经验,这让钟先生眼前一亮,觉得找到了希望。
委托朱律师后,朱佳嫣律师立刻展开行动。首先,她对案件进行了冷静而深入的专业剖析。她花了两天时间,在律所仔细研究钟先生的材料,敏锐地指出用人单位利用钟先生不知晓自身伤残等级的重要信息,诱导其签署协议,该行为涉嫌欺诈,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这一分析让钟先生看到了一丝曙光。
接着,朱律师提出了“仲裁转诉讼”的策略。她在一周内帮钟先生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并提交。拿到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她立刻向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按实际伤残主张赔偿。这一策略巧妙地规避了程序风险,直接将案件引入诉讼程序,为钟先生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公司支付钟先生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4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00元,余款140000元于20XX年X月25日前付清。这个结果对钟先生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他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也对朱佳嫣律师充满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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